河北人 发表于 2013-10-22 15:57:36

关于做好2013年河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报送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中心: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冀学位〔2013〕1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3年河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要求:各有关学院成立院长任组长的工作小组,负责向学校推荐优秀学位论文候选论文。二、评选范围: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为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获得硕士学位的非涉密学位论文。三、推荐名额:已有毕业生的硕士学位授权点每专业推荐1~2篇硕士学位论文。四、材料报送:请于2013年11月7日前将有关书面材料报送学位办公室。1、硕士学位论文每篇一式3份。(不要以书代替论文)2、河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见附件1);硕士学位论文评议意见书复印件、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式3份单独附在论文后面。3、请将以下材料提交电子文档;(1)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2)河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单位初选汇总表;(附件2)(3)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单位初选汇总数据库。5、电子文档的命名格式及数据库结构说明(见附件3)。为使评选工作公平、公正,确保质量和水平,各单位在报送论文时,一律报送原存档论文或其复印件,如原论文用中文以外的文字撰写,请在提供中文稿的同时报送原存档论文或其复印件。五、有关说明1、对于评选范围规定的学年度参评的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中填写的各项成果均应为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及获得学位后一年内(2013年8月31日前)获得。2、请认真核对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的一致性,确保学科代码及名称等信息准确无误,以免影响送审。3、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11年3月公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见学位办网页常置信息栏)的学科代码和学科名称填写,二级学科代码及学科名称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原国家教育委员会1997年6月公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学科代码和学科名称填写。学科代码及名称可从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页“信息服务”中查阅。4、河北大学,单位代码:10075附件:1、河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2、河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单位初选汇总表3、电子文档命名格式及数据库结构说明4、数据库

学位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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