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人 发表于 2013-6-24 15:21:29

关于2013-2014学年河北大学工商学院学生交纳学费的通知

为方便工商学院学生交纳学费,现将2013-2014 学年交费事宜通知如下:一、交纳方式工商银行网点代收、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交费。二、交纳程序1. 工商银行营业网点代收程序选择工商银行营业网点交纳学费的学生,请按交费代码 8024 、收费号(学生本人学号)、收费标准等信息,务必于 2013年8月31日前,到河北省范围内的工商银行营业网点足额交纳学费,并妥善保存代收学费凭证。2. 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交费程序选择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交纳学费的学生,务必于2013年8月31日前足额交纳学费,严格按交费流程操作。网上银行交纳学费流程详见附件。三、收费标准10000 元/年四、学籍管理2013-2014 学年第一学期开学1周内,财务处将已交费学生信息转工商学院,按规定进行学籍管理。五、特别提示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汇款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1.助学贷款汇款账户:
户名:河北大学工商学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红星支行账号:0409002009300015026行号:1021340095552.办理汇款时请务必在汇款单上注明:学生学号,姓名,专业。
六、其他事宜1. 如有问题,请咨询工商银行保定红星支行,电话0312-5030739或 0312-5063430。2. 请各学部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学生及时足额交纳学费,顺利完成本学年的学籍注册。
附: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交纳学费流程。

      工商学院           财务处 2013年 6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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